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

魚也是有生命的!

(維基圖片)



Gar又名雀鱔/顎針魚,原產於美洲,主要棲息於淡水,多為大型魚類。Gar屬於古代魚,由於生態環境受破壞,以及被過度捕獵,生存正受到威脅。人類對Gar的繁殖所知仍然不多。Gar之中最大的是alligator gar(近來港稱「福鱷」), 可以長達兩三米,雌性alligator gar的壽命據報可以達50歲,而雄性也達幾十歲。

Gar是受日本人歡迎的大型水族魚,該國的水族雜誌經常有介紹。其實香港的水族愛好者早已飼養needle nose gar 這種體型較小Gar 。幼魚偶爾在旺角金魚街有售。

說alligator gar沒有「保育」價值,可以人道毀滅,真叫人悲傷,正貫徹了近年越趨狹窄的「保育」思想。




問題根本不在「保育」。

一花一草都是有生命的(香港文物探知館中庭的草地就正豎立告示,謂小草有情叫人不要踐踏草地---此乃我城另一問題),魚沒有錯,錯的是不尊重生命的入口商和消費者,另加官僚思想而已。不知是那些人還有一絲良心把魚放生,使他們不至於死無葬生之地;還是應該罵他們不理死活。如今一些投訴,加上官僚懼投訴如猛獸,好好的魚兒便禍福未明(大多在捕捉的過程中已經身受重傷),雖然海洋公園答允收留數尾。

只要到金魚街看看,便知道非原生魚/物種滿街都是。以香港人的生活忙碌程度和消費習慣而言,很容易想像不幸命喪香江(或造成大小生態危機)的外來動物有多少。較好運的(還是更倒楣,要痛苦長些才死去),可能會遭放生。我一家三口就親眼在樓下山邊見過一隻約三呎長的綠色蜥蜴。儘管alligator gar可能會對人構成危險(這方面的個案其實很少),我們就應該漠視其生命嗎?再者,如果說外來物種會破壞生態平衡,那麼壓根兒便不應在火燒的山頭或公園路邊再以非原生植物「綠化」環境了。各大小公園早已成為放生的樂園,如果要雷厲風行,池塘的動物可以抓得完/殺得完嗎?

放在香港的context來看,事情是消費者看中了這類外型奇特的魚類,不顧自己的能力(家居大小、金錢等等)買回家,發覺力有不遞便扔到公園了事;然後有人投訴,官僚無知,盲目秉著法規行事不尊重生命,捧膚淺的「保育」視野(何謂「保育」?從誰的立場出發)為金科玉律,於是言之成理。清潔「零風險」不越軌的環境正是我們被灌輸的意識,也是美好社會的指標。

試換個角度來看:有人投訴你住的地區龍蛇雲集、衛生欠佳、不適合居住。而且,你住的樓宇以至社區根本沒有一般所謂的「保育價值」:既沒有名人住過,也沒有特別之處,只是社會一時的建築權宜。鄰里的商舖也沒有特色,只是些夕陽行業……於是,給你們一個合乎人道的處理方法,依足法例給你一筆錢,把你從城市廁身之所拔走放生,讓你斷絕於紮根的土壤…….為了城市的幸福,這樣你接受嗎?

一花一世界......原來,人和魚皆有生命......





伸延閱讀:

康文署於五公園移除十七條福鱷(星島日報)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905/3/e2gy.html

維基關於雀鱔/顎針魚的資料Gar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Gar

Florida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 關於Alligator Gar的資料http://www.flmnh.ufl.edu/fish/gallery/Descript/AlligatorGar/AlligatorGar.html

海洋公園專家協助捕捉福鱷(星島日報)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908/3/e40q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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