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

教你教仔





我們的局長結結巴巴的說:「小朋友心智還未成熟……用小朋友作為抗辯鬥爭的武器,我覺得不是很適合……我認為不應在鬥爭中帶小朋友出現……因有暴力場面,我覺得這是『教壞細路』。」

首先,至少基本法也規定每一個香港人都有遊行的自由與權利,難道小孩子便不受保障?

第二,小孩怎樣成為武器?任何正常家長都不會將自己的孩子當作武器吧?那位母親只不過帶孩子盡上公民教育課參加遊行,也沒有拿著小孩衝當武器兜頭兜腦劈落警察叔叔個頭到,怎說得上是武器呢?誰會料到警察會用如此嚴厲的手法清場?如果預計有暴力,我相信任何正常的父母都會盡早與小孩離開現場吧。

第三,正因為小孩「心智未成熟」,所以為人父母者才需要帶他們多見識。此外,「心智未成熟」並不代表什麼都不要做。按此邏輯「心智未成熟」,我們便不應該讓小孩受教育,因為很多事情他們根本不明白。同理,難道小孩發育未完成,所以便不應該帶他們做運動,鍛鍊身體嗎?所以這個是「適可而止」的問題,我們可以說那位母親不應該帶孩子坐在路中心,那裡多菌,無洗手間……小孩子需要早睡早起等等。無論如何,動武並處於強勢的一方反過來指責手無吋鐵的婦孺,這不單是轉移視線,也欠缺道德勇氣吧!

到底「教壞細路」的是我們尊貴的高官和傳媒,還是身心疲累還帶孩子上街的父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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